根据《湖北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湖工大资〔2020〕2号、《关于规范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收费管理的通知》(湖工大资〔2021〕7号)相关规定,为促进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建立健全大型仪器设备的资源共享机制,经机械工程学院(智能制造产业学院)、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报送,现将以上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收费标准进行公示(详见附件1、2)。
公示时间从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6月5日止。
若对收费标准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反映。
联系人/联系电话:刘畅/59750211
电子邮箱:841003@qq.com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4年5月29日
附件1:机械工程学院(智能制造产业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收费标准
附件2: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