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业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湖北工业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大学之一,近些年在CUBA以及各类乒乓球比赛中均取得骄人战绩。为推动我校学生体育运动的深入发展,提高学校体育竞技水平,丰富校园文化活动,2018年我校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收项目、计划及专业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不超过40名。
项目 |
位置 |
计划 |
备注 |
篮球 共5人 |
后卫 |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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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锋 |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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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锋 |
0-3 |
身高2M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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乒乓球 |
/ |
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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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生专业:单独考试录取及二本线65%(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需达到该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原则上录取至文科专业;达到所在地二本分数线的高水平运动员专业不受限。所有运动员高考科类(文、理科)及拟报考专业需在报名时予以确定。
二、招生范围
我校面向全国招收单独考试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和非单独考试的高水平运动员;文理兼收。
除单独考试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外,我校原则上不招收生源所在地未组织省级统一测试项目的考生。
三、招生对象
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应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各项目具备以下条件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其中乒乓球运动员需2000年12月31日前出生)方可报名。
另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报考篮球项目的考生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或 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篮球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报考乒乓球项目的考生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四、招生程序
(一)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意向考生请于2018年1月19日9:00—2月6日16:00期间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报名。
报名截止前,考生须将以下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系统:
1.湖北工业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报名申请表(需网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并由本人亲笔签名、中学审核盖章)扫描件;
2.运动员等级证书扫描件、等级证书查询认证结果截图或发证机关的书面证明扫描件;
3.近三年运动成绩证书、竞赛成绩册、秩序册扫描件;
4.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5.学历证明及高考报名表扫描件;
6.其他获奖证书等证明运动水平的材料扫描件。
考生报名时请务必确定拟选报的专业,写明符合报名条件的比赛名称及名次。
学校不接收纸质材料。未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材料不合要求者,视为无效。报名信息须真实有效,经确认后不可更改。
在参加运动员水平测试时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备查。原件材料不全者视为无效报名。
(二)初审:招生办公室、体育学院、监察处共同组成评审小组,审核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材料,确定参加测试与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将参加测试的名单、时间及具体安排3月3日后在招生官网予以公布。
(三)测试:招生办公室、体育学院、监察处共同组成考核测试组,对考生的基本功、能力、水平的测试和考核,其中篮球项目考生不分运动级别统一进行各位置测试。测试费用按照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测试时间定于3月9日(篮球)、3月10日(乒乓球)(测试时间如有变动,我校会及时在招生官网发布通知)。
测试项目及分值
1、篮球:
(1)半场往返运球上篮(前锋、后卫)(10分)、全场见线折返跑(中锋)(10分);
(2)1分钟自投自抢(前锋、后卫投2分)(10分)、篮下左右打板投篮(中锋)(10分);
(3)全场三对三( 30分);
(4)全场五对五( 50分)。
2、乒乓球:
乒乓球男女分开测试,男女又各分为:单独考试组(必须具备一级运动员资格)、非单独考试组(含放弃单独考试机会的一级运动员和二级运动员)。
(1)单独考试的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方法:
进行比赛测试。
按照比赛秩序册的安排,根据报名人数抽签分组。第一阶段进行分组单循环赛(五局三胜制),第二阶段交叉单淘汰赛(五局三胜制),决出前八名。最后根据比赛名次进行排名。
(2)非单独考试的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方法:
先进行基本技术测试,再进行比赛测试。基本技术测试:推侧扑、搓中起板连续拉。
按照比赛秩序册的安排,根据报名人数抽签分组。第一阶段进行分组单循环赛(三局两胜制),第二阶段交叉单淘汰赛(三局两胜制)。最后根据比赛名次进行排名。
注:所有比赛每局11分制。比赛使用红双喜白色新材料D40+塑料球(赛顶)。
(四)公示:考核组根据考生的综合表现和各项目对不同位置、不同分项的急需程度确定高水平运动员认定名单,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考生人数不超过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倍,各项目以考生最后测试专项总分进行排序。
(五)确定名单:入围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最终合格名单,报送湖北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备案。
(六)录取:
1、对拟申请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健将级或一级高水平运动员,需另外参加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语文、数学、政治、英语文化考试(3月1-15日报名、4月21-22日考试),我校在教育部5月14日公布相关文化成绩后,按照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队需要划定文化课合格线及拟录取名单并予以公示。此类考生的录取数量不超过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20%。
2、非单独考试高水平运动员的入围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文理科类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予以录取。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入围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所在地文理科类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65%,经向省招办申请、公示,符合有关录取标准,予以录取。此类考生的录取数量不超过本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30%。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需达到该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
五、监督与处罚
(一)湖北工业大学纪委作为专项测试的监督部门,对测试工作全程参与监督。
(二)我校招生办公室将对测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备案。
(三)考生须遵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对全国高考体育测试现场进行调研和反兴奋剂抽测的通知》的要求,并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四)对在体育专项测试中有作弊、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测试资格,并将其考试作弊或材料作假事实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由省级招办将其作弊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五)对在体育专项测试中的争议、申诉等问题,学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建立仲裁小组,及时受理并调查反馈。仲裁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学校聘请相关领域的权威专家组成,原则上由校外专家担任。学校制订仲裁办法、规范仲裁程序,是否启动仲裁机制由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仲裁机制一经启动,严格按学校颁布的仲裁办法执行。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8号湖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 编:430068
咨询电话:027-59751111(招生办公室) 027-59750618 (体育学院)
监督电话:027-59750034(校纪委)
招生网址:
湖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一八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