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公告(湖北工业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系统采购项目)
依据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鄂鄂采计[2017]-33114号确认书要求,湖北工业大学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拟就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系统所需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编号:HGDZ17-041
二、项目名称: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系统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系统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实验报告自动评阅系统
| 1
| 套
|
2
| 实验中心门户网站
| 1
| 套
|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10万元整
五、确认函号:鄂采计[2017]-33114号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投标人信用记录须符合政府采购活动的要求(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25号的有关要求执行),主体信用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4.本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七、招标文件获取:
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以上资料均需验原件留存复印件盖鲜章)到湖北工业大学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行政楼B-213室)购买询价文件【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8号】。
八、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2月8日12时00分
九、投标信息: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3日10时00分逾期送达和未密封盖章的投标文件一律拒收。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湖北工业大学行政楼B-213室
十、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日历日。
十一、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湖北工业大学提出质疑;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湖北工业大学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原件。质疑函应有法人代表签字、单位公章及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送达湖北工业大学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以签收为准。联系电话:027-59750210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027—59750210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8号
湖北工业大学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