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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创新创业实验实训中心建设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01

项目编号:YMHB-ZB-2020-0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湖北工业大学创新创业实验实训中心建设项目 已由 湖北工业大学湖工大建[2019]2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工业大学建设资金 学校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湖北工业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为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选址和用地面积: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学校中区原总厂职工宿舍地块,用地面积约15000平方米,项目建设符合校园总平面规划。

2.2 建设内容和规模: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2.9亿元人民币,计划地上8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具体建安工程费以政府审计或最终审计单位审核金额为准。

2.3 资金来源:本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教育债券资金和学校自筹。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用地范围内工程岩土勘察(确定符合施工设计要求),已有资料的收集、制定勘察纲要,进行勘探、取样、试验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按要求进行审查通过,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后续服务等内容;

2.5 预算金额(招标控制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收费标准的 70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即为无效标。

2.6 勘察服务期限:30日历天,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初勘10天完成,详勘20天完成,后续服务工作按照业主要求,工程建设期间全过程现场配合服务等按业主要求。

2.7 质量要求:达到建质【2010215号及其它勘察标准、规程、规范定额和办法的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查。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资质甲级(岩土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3 拟派人员:项目负责人具有土木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不得承担其它在建工程的勘察工作。

3.4 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须提供2017年度和2018年度经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7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至今经有资质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季度财务报表。

3.5 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日前36个月)至少承接过1项独立完成的类似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3.6 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暂停期或通报期内(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投标人应就上述情况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声明。

3.7 投标人未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否则,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052日至202056日,每日上午9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电子邮箱网上报名。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00/套,售后不退。投标申请人可通过单位的对公账户进行转账,在汇款附注(备注、附言)中注明项目编号以及“报名”字样;开标当天凭单位委托书(或授权书等文件)补开发票。

4.3 报名方式:因新冠肺炎疫情原因,供应商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申请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将转账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投标人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加盖公章通过邮件方式发送至代理公司(联系人)的邮箱(861576370@qq.com)并且及时致电代理公司联系人,经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给投标申请人。

4.4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收款账户:

户 名: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开户行:工行武汉菱角湖支行

账 号:3202003509100084392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514930

递交地点: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纺机路万科金域华府A11楼)。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申请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3 请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准时出席会议。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工业大学官网、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其他

7.1 资格审查办法: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7.2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工业大学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8

联系人:段老师 电 话:027-59750238

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纺机路万科金域华府A11

联系人:郭杭 电 话:027-85555848/13476766067

日 期:20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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