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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工业大学报废处置部分资产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0-12


根据《湖北工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湖工大资[2016] 5号)和《湖北工业大学国有资产处置实施细则》(湖工大资[2016]6号)文件要求,由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体育学院、后勤管理处、财务处等资产使用单位申请,经学校审批同意,拟对达到报废年限、无正常使用价值的资产做报废处置,其中:(一)设备、家具类固定资产1473台/件,账面原值442.89万元;(二)信息数据(软件)1项,账面原值2.2万元

现对该批资产(账面原值共计445.09万元)处置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2日—2021年10月14日。公示期间,若对上述处置资产有任何问题,请向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办公室反映。(电话59750219)

 

湖北工业大学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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