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工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湖工大资〔2016〕 5号)和《湖北工业大学国有资产处置实施细则》(湖工大资〔2016〕 6号)文件要求,由机械工程学院、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等资产使用单位申请,经学校审批同意,拟对达到报废年限、无正常使用价值的报废资产做下账处置,其中:设备314台,账面原值379.97万元,家具用具装具类1257件,账面原值26.866万元。
现对该批资产(账面原值共计406.86万元)的处置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3日—2021年11月25日。公示期间,若对上述处置资产有任何问题,请向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办公室反映。(电话59750219)
湖北工业大学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