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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收费标准(第三批)公示 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1


根据《湖北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湖工大资〔20202号、《关于规范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收费管理的通知(湖工大资〔20217号)相关规定,为促进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建立健全大型仪器设备的资源共享机制,经各学院报送,现将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收费标准(第三批)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20211221日至20211228日止。

若对收费标准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反映。

联系人/联系电话:涂文珏/59750210

电子邮箱:841003@qq.com


附件:1. 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收费标准(电气学院)(第三批)

2. 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收费标准(工业设计学院(第三批))

3. 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收费标准(机械学院)(第三批)

4. 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收费标准(计算机学院)(第三批)

5. 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收费标准(理学院)(第三批)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1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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