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工大党字〔2022〕44号
关于杨晓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分党委、各党总支,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校党委研究决定:
杨晓云同志任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兼研究生院副院长(正处级),免去其研究生院党委委员、书记职务;
贺行洋同志兼任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副部长(正处级);
宋发佳同志任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副部长兼研究生院副院长(副处级)。
以上同志职务任免时间从2022年4月25日起计算。
中共湖北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2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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