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工大党字〔2023〕26号
关于张晓星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分党委、各党总支,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校党委研究决定:
张晓星同志任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院长(正处级),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2023年3月20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中共湖北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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