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工大党字〔2023〕62号
关于鉴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分党委、各党总支,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校党委研究决定:
鉴定同志任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案件审理室主任,免去其农机工程研究设计院副院长职务;
韩留柱同志任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副处长,免去其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兼人文社科处处长职务;
李俊杰同志任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副处长,免去其团委副书记职务;
陈子珍同志任离退休工作处副处长,免去其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副处长职务;
闫秋霞同志任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免去其生物工程与食品学院党委副书记职务;
马小红同志任创新创业学院副院长,免去其国际学院副院长职务;
吴艳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免去其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职务;
宋建林同志任工程技术学院纪委书记,免去其后勤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孟涛同志任工程技术学院副院长,免去其财务处副处长职务。
以上同志职务任免时间从2023年7月5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中共湖北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