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工大党字〔2023〕67号
关于翟中生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分党委、各党总支,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校党委研究决定:
翟中生同志任机械工程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常雨芳同志任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赵西坡同志任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代俊同志任生物工程与食品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熊伟同志任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王利军同志任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李池利同志任外国语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马新国同志任理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胡茂波同志任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以上同志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2023年7月24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中共湖北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