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中层干部任免
关于孙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8

湖工大党字202379号

关于孙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分党委、各党总支,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校党委研究决定:

孙竟同志任学校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免去其基建处副处长职务;

   王明亮同志任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主任(副处级),免去其理学院党委副书记职务;

陈鹏同志任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副处级),免去其学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正江同志任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副处级),免去其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职务;

韩东同志任党委教师工作部副部长(副处级),免去其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职务;

张承涛同志任学生工作部(处)副部(处)长,免去其工程技术学院副院长职务;

章旭同志任团委副书记(副处级),免去其工业设计学院党委副书记职务;

侯国强同志任工业设计学院党委副书记(副处级),免去其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副处长职务;

陈彦君同志任理学院党委副书记(副处级),免去其学生工作部(处)副部(处)长职务;

黄华同志任工程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副处级),免去其工程技术学院副院长职务。

以上同志职务任免时间从2023年927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中共湖北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3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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