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工大党字〔2023〕79号
关于孙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分党委、各党总支,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校党委研究决定:
孙竟同志任学校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免去其基建处副处长职务;
王明亮同志任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主任(副处级),免去其理学院党委副书记职务;
陈鹏同志任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副处级),免去其学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正江同志任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副处级),免去其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职务;
韩东同志任党委教师工作部副部长(副处级),免去其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职务;
张承涛同志任学生工作部(处)副部(处)长,免去其工程技术学院副院长职务;
章旭同志任团委副书记(副处级),免去其工业设计学院党委副书记职务;
侯国强同志任工业设计学院党委副书记(副处级),免去其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副处长职务;
陈彦君同志任理学院党委副书记(副处级),免去其学生工作部(处)副部(处)长职务;
黄华同志任工程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副处级),免去其工程技术学院副院长职务。
以上同志职务任免时间从2023年9月27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中共湖北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