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工大党字〔2023〕85号
关于黎冬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分党委、各党总支,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校党委研究决定:
黎冬同志任保卫部(处)副部(处)长;
周雯同志任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副处长;
李平同志任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副处级);
熊在琼同志任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副处级);
王硕同志任人事处副处长;
张熹同志任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副处长;
董金霞同志任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副处长;
卢鹤年同志任基建处副处长;
杨华丽同志任后勤管理处副处长;
王敏同志任艺术设计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李晓英同志任工业设计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杨楠同志任国际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孙国栋同志任底特律绿色工业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孙云同志任图书馆副馆长(副处级);
查纯同志任工程技术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姜伟同志任工程技术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胡新宇同志任农机工程研究设计院副院长(副处级)。
以上同志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2023年11月8日起计算,原任职务同时免去。
朱梦同志任团委副书记(副处级);
王娇同志任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副处级);
龚奕同志任生物工程与食品学院党委副书记(副处级)。
以上同志原任职务同时免去,职务任免时间从2023年11月8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中共湖北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