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工大党字〔2024〕45号
关于胡心彬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分党委、各党总支,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经过一年的试用,校党委研究决定:
胡心彬同志任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院长(正处级);
关向娟同志任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兼研究生院副院长(正处级);
王志刚同志任基建处处长;
饶鉴同志任艺术设计学院院长(正处级);
邓卫斌同志任工业设计学院院长(正处级);
杨霞同志任国际学院院长(正处级);
纪华同志任农机鉴定站站长(正处级);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23年8月2日起计算。
翟中生同志任机械工程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常雨芳同志任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赵西坡同志任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代俊同志任生命科学与健康工程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熊伟同志任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王利军同志任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李池利同志任外国语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马新国同志任理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胡茂波同志任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副院长(副处级);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23年7月24日起计算。
中共湖北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