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自然灾害处理情况
湖北工业大学可能零星散发的本土疫情应对处置方案(修订)
发布时间:2022-06-30

根据国家联防联控机制和省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相关要求,针对学校发生校园疫情的情景,本着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原则,按照“流行病学三层排查机制(密切接触者、一般接触者、重点人群)”“疫情处置三个加强机制(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管控)”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校园内可能零星散发本土疫情的科学精准防控和迅速有效处置,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分析研判疫情形势,根据上级政策要求动态调整学校防控策略,及时处理相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各工作专班按职责分工各司其、各尽其、密切配合,坚持群防群控、联防联控切实落实防控责任

(二)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学校组织学校办公室、纪委、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保卫处、教务处、研究生院、人事处、资产处、国际处、离退休工作处、后勤管理处、国际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信息技术中心、工程技术学院、校医院、湖工社区等部门组成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按照平时防控、战时应急、平战结合的模式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校园内零星散发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启动

1.上级研判

按照政府联防联控机制,“多点触发”发现校园有新冠肺炎感染者或密接人员后,政府有关部门立即按有关规定和流程进行疫情信息报告,区疾控部门和区政府有关部门按流程核实事件后,立即向本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报告,同时通报可能受影响的地区。(责任单位:属地政府)

2.应急响应

学校在收到上级卫健疾控部门或政府部门疫情信息通报后,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启动应急指挥体系,按照防疫级别要求开展应急防控工作。(责任单位:学校办公室、校医院)

三、应急处置

(一)人员管控

学校按照上级防疫指挥部要求,根据情况对重点人群进行分类管控,对校园实行封闭管理。管控对象主要包括如下:

1.确诊、疑似病例管控:定点收治医院集中隔离救治,治愈出院后按有关要求完成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责任单位:湖工社区、校医院)

2.密切接触者和二级密接管控:社区组织进行集中隔离观察,并按要求接受核酸和抗体检测。(责任单位:湖工社区、校医院)

3.一般接触者管控:在上级卫健疾控部门指导下,做好一般接触者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要求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时及时就医。(责任单位:人事处、离退休工作处、学工部、研究生院、国际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4.防控区域重点人员管控:按照上级防疫部门划定的防控区域执行分级管控措施,要求防控区域内的人群,主动配合居家隔离、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做好自我健康监测。(责任单位:人事处、离退休工作处、学工部、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学院、校医院)防控区域实行封锁措施时,设置交通卡口,防控区域的人群不能外出。(责任单位:保卫处)

(二)现场调查

1.流行病学调查

由区疾控中心联合公安部门展开流行病学调查,校医院、保卫处、湖工社区协同落实加强宣传,鼓励师生员工主动报告(自己或他人)接触到个案及流行病学调查重点对象的活动轨迹和活动场所调用校内视频监控系统配合公安部门组织大数据分析,核查患者相关信息,重点调查个案疫情确认14天和确认后至隔离前的活动轨迹、人员接触情况配合上级疾控部门根据扩散风险扩大搜索范围及人群,对划定的重点场所开展延伸排查(责任单位:校医院、保卫处、湖工社区)各单位迅速响应,结合常态化防疫人员健康台帐进一步开展健康监测与管理。(责任单位:人事处、离退休工作处、学工部、研究生院、国际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核酸和抗体筛查

根据划定的防控区域,按照“应检尽检应检快检的要求,对防控区域人员实施核酸采样检测

1)检测机构保障。在区卫健部门的指导下,选取符合资质、具备条件的检测机构,确保提供足量的检测试剂,按期完成检测任务。(责任单位:校医院;资产处)

2)采样点设置。视天气情况,按照不超过2000人一个采样点的标准,设置足量采样点;在封控区域附近,就近选择室外道路、操场或建筑架空层设置采样点,做好场所条件保障和桌椅、帐篷等设施准备。(责任单位:校医院;后勤处、保卫处、资产处)

3)受检人员组织。有序组织封控区域人员,乃至全校师生员工按时、按要求完成核酸检测。(责任单位:校医院;人事处、离退休工作处、学工部、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学院,各单位部门)

4)工作人员配备。按照区卫健部门要求,做好检查技术人员(医护人员)保障。(责任单位:校医院)

3.环境检测与终末消毒

1环境检测:配合区有关部门完成重点场所环境检测工作(责任单位:校医院、后勤管理处)

2终末消毒:对病例涉及相关的重点场所立即关闭,配合区疾控中心对患者可能污染的居住场所、交通工具、相关公共场所等的环境和物品开展终末消毒评估合格后方可重新开放。(责任单位:校医院、后勤管理处)

(三)分类管理

1.隔离保障

学校成立封控楼栋管理工作专班,抽调骨干人员集中办公,制定楼栋管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迅速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辅导员、党员和学生骨干作用,建立封控楼栋网格化管理机制。学校应急处置工作专班和封控楼栋管理工作专班齐心协力,做好楼栋巡查管控、安全保障、人员摸排、信息传递等工作责任单位:校防办、保卫处、湖工社区;人事处、离退休工作处、学工部、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学院)。启动医疗、防疫、生活物资紧急采购工作方案,落实隔离人员物资供应、送餐送水、垃圾污水处理、环境消毒等日常生活服务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资产处)启动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对隔离人员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和危机干预服务(责任单位:学工部)

2.社区管理

有疫情的社区(隔离区域)所有小区设置卡口,实行24小时值守,出入口严格执行体温必测、口罩必戴、康码必查的要求,引导居民非必要不出门。外来人员及车辆禁止进入。关闭隔离区域活动室、运动健身场地、游泳池等非生产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外卖、快递不能进入隔离区域(责任单位:湖工社区)

3.教育教学管理

对隔离区域师生立即启动线上教学工作,确保教育教学秩序平稳(责任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卫生健康部门会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现场评估后决定具体停工停课范围停课范围由班级到年级,由年级到学校逐步扩大,停工停课时校内公共场所一律关闭,落实防控措施经评估后可复工复课(责任单位:校防办;教务处、研究生院、学工部、国际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4.校医院及隔离场所管理

坚持平战结合,按照《洪山辖区高校隔离场所建设服务工作指引》有关标准设立校园隔离场所,确保备而有用;强化隔离场所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院感控制措施,摸排整治各类风险隐患(责任单位:校医院)

(四)信息整理和报告

校医院指定专人收集整理防控相关信息,所有工作数据信息,应与网络报告信息相一致学校办公室统筹信息上报工作,统一口径向属地政府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中心省教育厅报告工作进展与研判信息。(责任单位:学校办公室、校医院)

1.信息首报。上级通报校内出现新冠肺炎症状疑似、确诊病例后,相关单位应在10分钟内通过电话、1小时内通过书面材料,向校防办完成首次报送,校防办整理汇总报送信息,经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核后,2小时内通过书面材料向湖北省教育厅、洪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包括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症状、可能的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等)。

2.进程续报。疫情处置过程中,执行进程报告。校医院和相关部门每天将发展变化情况报告校防办,校防办每日汇总后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防控部门进行报送。进程报告内容包括:病例诊断与治疗情况、病情变化情况、密接人员排查及隔离情况、疫情控制情况、造成疫情的原因、下一步防控措施等。

3.完结终报。突发疫情结束后,执行结案报告,校防办将疫情防控结果逐级报告上级有关部门。结案报告内容包括:疫情处理结果(包括疫情性质与发生原因)、防控情况等。

(五)联防联控

强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强校内各(单位)部门之间、学校与属地政府之间、学校与家长之间的联动,落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治措施,加强督导检查,切实提高校园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各项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和针对性。(责任单位:校医院、校防办、保卫处、宣传部、后勤管理处、湖工社区)

(六)后勤及物资保障

实时掌握防疫物资储备情况,动态研判需求,做好公开采购储备工作,确保供需匹配、及时发放、精准保障;根据防控需要协调师生生活物资、食堂原材料的供应和调运,确保满足突发情况下师生员工生活保障需要。(责任单位:资产处、后勤管理处)

(七)舆情引导

强化捕捉和提炼舆情风险点,开展舆情研判,与上级防疫部门保持口径一致,及时转发官方媒体解疑释惑、普及防护知识、回应涉疫热点问题的有关宣传报道,做大正能量舆论场。严禁校内各单位(部门)或个人未经授权对外发布涉疫信息,所有疫情信息由上级防疫主管部门按职责归属予以发布。(责任单位:宣传部)

应急解除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根据上级研判的疫情分区分级风险情况,结合疫情发展态势、防控效果等因素,对学校开展防控效果评估根据防控效果评估结果,按上级要求结束应急处置,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应对的总结和自评工作。(责任单位: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办公室)

 

Copyright  2019  湖北工业大学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8号  邮编:430068   技术支持:西安博达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