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工会:
根据《教师法》、《劳动法》等有关规定和工会年度工作要点的安排,经研究并请示校领导同意,决定今年暑假期间组织教职工开展疗休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疗休养对象及条件
参加本次疗休养活动的对象分为以下两类。
1.全额对象。工作满40年(包括进入大学的读书时间)的在职教职工,由学校全额负担疗休养费用。预算人均不超过3500元。
2.分额对象。按所在二级工会职工人数的2%分配(详见附件1),采取分担形式,即:学校、所在二级工会和个人各承担1/3。
(1)本单位没有满40年要求的,可按工作年限从高至低依次推荐。
(2)近三年获得学校(含校工会)及以上表彰的优秀教职工,学科带头人和教学骨干人员应优先考虑。
(3)近五年参加过校工会暑期疗休养活动的教职工本次不予安排。
3.其他确需自带并经校工会批准的人员,费用自理。
4.所有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传染病或其他重疾病。
二、疗休养地点和时间
本次疗休养地点:湖北恩施。具体线路及行程,需经招标后确定。时间:初步定于8月1~7日。具体地点和时间,届时通知。
三、报送名单
以二级工会为单位,于7月11日下午下班前将参加暑期疗休养的人员名单报校工会,同时交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2)
附件1:各二级工会参加疗休养名额分配表
附件2:教职工暑期疗休养报名表
湖北工业大学工会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