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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签订湖北工业大学机动车申请通行授权承诺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4


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整治校园道路违停、机动车超速驾驶等交通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管理,《湖北工业大学机动车违章处置暂行办法》已发布,并将于202011日实施,为真正落实该暂行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组织本单位职工,以及与本单位有长期教学和业务往来取得通行授权的单位和个人,学习《湖北工业大学机动车违章处置暂行办法》(附件1)和《一张图看懂湖北工业大学机动车违章处置暂行办法》(附件2)的内容,熟知处置办法的相关内容。

2.各单位组织本单位职工、与本单位有长期教学和业务往来取得通行授权的单位和个人,签订《湖北工业大学机动车申请通行授权承诺书》(见附件3),并将签订后的承诺书集体交至保卫处办公室。

3.承诺书最后截止日期为20191225日,未及时交承诺书的授权车辆届时将取消授权,视为外来收费车辆。



特此通知。

湖北工业大学保卫处

2019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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