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29号令)、《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鄂财采发〔2017〕4号)、湖北工业大学关于印发《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招标管理办法(暂行)》(湖工大建〔2020〕2号)、《湖北工业大学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湖工大审〔2020〕1号)的要求,现公开征集2020年度工程类项目评审专家。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依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从事相关领域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相关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副处及以上职务;
(三)熟悉学校及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并具有与工程类招标项目相关的实践经验;
(四)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
(五)不满65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
(六)申请成为评审专家前三年内,无财政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七)对评审专家数量较少的专业,第(二)项、第(五)项所列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请申请人于2020年9月18日之前填写《湖北工业大学工程类项目评审专家申请表》(见附件),签字盖章后报送基建处。
特此通知!
联系人:雷雯 办公电话:027-59750234
手机电话:15827268334
附件:《湖北工业大学工程类项目评审专家申请表》
基建处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