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贯彻落实“鄂校安办〔2021〕2号文”文件要求,现就开展国庆节前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各单位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消除安全隐患,9月24日-9月28日;
2.资产处检查各单位安全管理、隐患整改工作落实情况,9月29日-9月30日。
二、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标准
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中“检查项目”和“检查要点”相关要求;
2.《实验室安全管理考核指标(2021)》相关指标。
三、检查要求
请各单位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从严从实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和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强化国庆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应急值守,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特此通知!
联系人:刘畅 联系电话:59750211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