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网信息资源建设,规范校内各单位网站的建设与管理,全面体现我校的办学水平和办学特色,不断扩大我校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校园网二级网站是指由学校各单位制作和维护,用于教学、科研、管理和宣传等目的,并通过校园网发布的网站或网页,是校园网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网站发布的信息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学校网络管理制度,内容必须健康,各二级网站必须定期清查计算机病毒,以防止计算机中的重要信息文件通过病毒程序到处传播。
第四条 各二级网站要突出本单位的工作特点和业务范围,切实为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服务。
第五条 二级网站网页设计规范:
1.视觉设计应力求简洁明快,功能设计应考虑用户习惯,要方便适用。
2.网页基本要素应包括:校名、校徽、网站名、网站主办单位、网站联系电话和信箱、学校网站首页的链接等。使用学校校名、校徽及其他标志、图案、图片等作为版权信息或链接时必须规范。
3.至少应在首页上呈现学校全称,校名原则上应在网站名左侧、上侧或左上侧。
4.同一网站的网页风格要协调统一,主页同下层页面设计上要有所差异,但每层页面的色彩、版面风格要尽量保持协调。
第六条 二级网站网页内容规范:
1.网页内容的发布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版权、署名权、肖像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
2.二级网站内容要新颖、充实,更新及时,文字信息要规范、准确,内容建设应注重实用性和服务性。
3.上网信息文字要简洁流畅,文字和图片内容要清晰、健康。参照《湖北工业大学校园网新闻发布管理办法》的要求,重点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及时发布体现本单位工作水平和实力的重要新闻和信息。
4.上网信息必须是非涉密信息。
5.二级网站在引用学校基本情况方面的数据时,必须与学校网站保持一致。
第七条 加强对二级网站建设的领导,各单位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并有专人负责,上网信息必须经过分管领导审批同意。
第八条 二级网站应注意信息及时更新,校党委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学校各二级网站的建设及信息更新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九条 本办法由校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