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工作要闻
校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发布时间:2020-04-17



       4月16日上午,校党委中心组通过视频会议开展扩大集中学习,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校党委书记李克勤主持学习并讲话。

       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胡晓艳对《规定》进行领学,并就落实《规定》工作进行了相关安排。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党委书记唐良辉、计算机学院党委书记徐妹、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孙浩、后勤管理处处长李万成分别从“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实学院领导的主体责任”和“加强和改进作风”等四个方面进行交流发言。部分与会人员现场分享了学习体会。

       李克勤指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学校党委根据中央、省委等上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做了大量工作,面对现阶段疫情积极向好变化的形势,全校上下要及时调整状态,努力实现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学校运行正规化。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利用网络开展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旨在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提升领导干部的思想境界、政策水平和执行能力。

       李克勤强调,出台《规定》是党中央深入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规定》共5章25条5000余字,简洁明了,条理清晰,全面回答了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的主体责任是什么、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如何落实这两个根本问题,全校上下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规定》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要突出“五个强化”,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

       一是强化明责。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本单位(部门)实际,进一步细化党委主体责任。校纪委和各党委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具体清单,结合学校实际,将《规定》明确的党委主体责任明确到学校各级党委、班子成员和职能部门。

       二是强化履责。在明确责任的前提下,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四同”,即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做到守责负责尽责。

       三是强化督责。党委部门要监督和督促各单位(部门)明确职责,履行职责。

       四是强化追责。对未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党委及领导班子成员,要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五是强化考责。要抓好考核评价,将党建考核与目标考核有机结合,简化考核程序,考实、考严、考完兑现,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共计80余人参加了本次中心组学习。


Copyright  2019  湖北工业大学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8号  邮编:430068   技术支持:西安博达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