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工大党字〔2019〕30号 关于付泽武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院党委、各党总支,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湖北工业大学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湖工大党字〔2019〕16号)精神,校党委研究决定: 付泽武同志任基建处处长; 汪涛同志任艺术设计学院院长(正处级)。 以上同志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2019年4月12日起计算,原任职务同时免去。 特此通知。 中共湖北工业大学委员会 2019年4月22日 湖北工业大学学校办公室 2019年4月22日印发
湖工大党字〔2019〕30号
关于付泽武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院党委、各党总支,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湖北工业大学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湖工大党字〔2019〕16号)精神,校党委研究决定:
付泽武同志任基建处处长;
汪涛同志任艺术设计学院院长(正处级)。
以上同志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2019年4月12日起计算,原任职务同时免去。
特此通知。
中共湖北工业大学委员会
2019年4月22日
湖北工业大学学校办公室 2019年4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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