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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奖励办法

湖北工业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硕士研究生奖励办法

更新时间:2019-07-15  浏览次数:

为深化“721”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多举措调动广大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和引导广大毕业生报考硕士研究生,提升学校办学水平,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范围

当年考取硕士研究生的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及考取率较高的毕业班班导师、学生寝室和学院。

二、奖项设置

1.考研精英奖

考取国内外知名大学的学生:国内录取到首批“985”大学,按学生总分排序取前10名;录取到国外大学的,按录取学校在世界大学排行榜中的排序,取前10人。对以上学生授予“考研精英奖”,并给予每人2000元奖励。

2.考研优秀奖

鼓励学生报考本校研究生,对考取湖北工业大学的学生,授予“考研优秀奖”。其中,分科类按考试总分排序,工学类前20名、艺术学类前5名及其他科类前5名的学生,给予每人1000元奖励;其他以第一志愿考取本校研究生的学生,给予每人500元奖励。

3.考研特别奖

对考研成绩特别优异、考研过程中勤学励志或在其他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授予“考研特别奖”,并给予每人2000元奖励。此奖项可以与“考研精英奖”、“考研优秀奖”同时获得。

4.考研优秀寝室奖

对寝室成员全部考取研究生且在住寝室人数不少于4人的寝室,授予 “考研优秀寝室奖”,并给予该寝室成员每人500元奖励。

5.考研优秀班导师奖

按班级考取率排序,授予全校前15名的班级班导师“考研优秀班导师奖”。其中,前5名(含)按每班3000元奖励给班导师,第6到10名(含)按每班2000元奖励给班导师,第11到15名(含)并按每班1000元奖励给班导师。

6.考研先进集体奖

授予考取率居全校前两名(不低于上一年考取率)的学院“考研优秀组织奖”,并给予3000元奖励;授予考取率增幅前两名(增幅超过2%)的学院“考研进步奖”,并给予2000元奖励。

三、评定表彰程序

1.上报。五月上旬由学院收集、汇总和统计学生录取的相关信息,报学生工作部。

2.评定。五月中旬由学生工作部汇总全校学生的考研情况后,按规定产生相应奖项,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3.表彰。五月下旬报请校领导同意后,召开全校表彰大会,对考研先进典型予以表彰。

四、经费来源

奖项1-4所需经费从学生奖励基金单项奖支出,奖项5-6所需经费从学生奖励基金学生活动费支出。

五、各学院可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另行制订相应的奖励方案。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湖北工业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硕士研究生奖励办法(试行)》(湖工大党学字〔2011〕3号)同时废止。

七、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湖工大学〔201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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