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章程及各类规章制度
关于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30

机关各部门、相关直属单位:

今年,校党委作出了在学校全面实施“首问负责制”的决策部署。为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保证服务质量,转变工作作风,方便师生办事,有效解决师生到机关和相关直属单位办事以及单位(部门)之间办理相关工作业务遇到的推诿扯皮、办事拖沓等问题,现就贯彻落实“首问负责制”作出如下安排。

一、工作内容

1.“首问负责制”是指服务对象通过来电、来访等方式到学校单位(部门)办理或咨询相关事项时,首位被问到的工作人员(即首问责任人,如同时有两位以上工作人员的,职务职级最高者为首问责任人)必须负责解答、办理或交办、承办的制度。

2.“首问负责制”适用于学校机关各部门,以及具备服务职能的各直属单位。

二、工作流程

1.咨询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事项,应当立即办理;手续不齐全、不能立即办理的事项,要说明原因,一次性告知办理流程和要求;属于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度规定不能办理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必须明确答复,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问题复杂,一时难以答复或需请示、协调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请服务对象留下联系方式,并约定答复方式与时间,经请示、协调后,于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2.咨询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单位(部门)职责范围的,相关工作人员因事暂不在岗位,首问负责人应将服务对象的姓名、联系电话及拟办事项等信息详细登记,并负责转交给相关工作人员相关工作人员事后应及时与服务对象联系,了解情况并在规定时限内解决服务对象需要办理的事项如遇重要或紧急事项,首问负责人应及时请示上一级领导,并答复。

3.咨询事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单位(部门)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主动告知服务对象与相关部门联系,并主动帮助联系有关工作人员或告知相关部门办公地址、电话,负责协助联系对接到位。

三、工作要求

1.“首问负责制”遵循热情周到、服务高效、合法合规、及时落实的原则。首问责任人要讲究工作方式方法,文明规范用语;各单位(部门)应及时对外发布本单位(部门)工作职责、办事流程及接受咨询的电话号码,方便服务对象知情和掌握。

2.各单位(部门)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学校2021年重点工作,认真做好“首问负责制”的组织实施工作,并结合各自实际,不断细化完善深入开展“首问负责制”的实施方案,要围绕与师生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主动回应关切,为师生纾困解难,切实强化服务效能,优化完善治理体系,全面提升治理能力。

3.各单位(部门)要实行“首问负责制”受理及处理结果情况登记制,建立登记台账,规范运行流程、根据办结时限做好结果反馈。

四、监督实施

1.各单位(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首问负责制”摆在推进从严治党、反对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高度上认识落实,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部门)落实“首问负责制”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部门)“首问负责制”实施情况负总责。

2.学校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首问负责制”的落实和执行情况。对于不同服务对象多人、多次咨询的相同或同类工作事项,要协调相关单位(部门)及时优化工作流程,强化服务措施,方便工作办理;对于“首问负责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要及时查找原因,深入研究分析,提出整改措施,抓好工作落实;要做好“首问负责制”日常落实情况的考核记载工作,纳入学校单位(部门)年度考核。

3.学校对“首问负责制”实施情况公开接受监督举报,对学校“首问负责制”落实不力的单位或个人,服务对象可以向学校办公室、校纪委举报,经调查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由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理。

举报电话: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59750034、59750036

         学校办公室             59750012

举报邮箱: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dc@mail.hbut.edu.cn

         学校办公室             xf@mail.hbut.edu.cn

特此通知。

 

 

中共湖北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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