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业大学学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术委员会”)是由不同学科的专家学者代表和相关职能部门代表组成的发扬学术民主、保障学校学术决策科学规范的组织,是学校学术评议、审议、论证和决策的最高学术权力机构。
2020年一共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是完成了学术委员会委员名单的调整,并出台了新的学术委员会章程,出台了《关于调整湖北工业大学学术委员会和学院教授委员会组成的通知》(湖工大办【2020】22号)。
二是审议教学、科研计划。学术委员会对于本校教师、科研人员的年度或者中长期的教学和科研应当认真审议,从学术角度提出可行性意见,以决定该方案是否可以列入学校的教育教学、科研计划中,并给予一定人力、物力的帮助,促进本校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
三是评定教学、科研成果。学术委员会作为学校的学术权威机构,负责校内年度和阶段性教学、科研成果的评定,同时负责将优秀的教学、科研成果经审核,推荐给更高一级学术评审机构。为充分发挥校学术委员的作用,进一步加强科学道德与学术诚信的宣传与教育工作,通过校学术委员会和二级学院教授委员会进行宣讲教育,邀请相关专家到校进行相关的学术讲座,引导广大教师遵守学术规范、坚守学术诚信、维护学术尊严、摒弃学术不端行为,营造良好的科研氛围。同时,组织学术委员会对学校科研平台建设、项目申报等进行评议评审10余次,有效的推动了学校科技工作的良性发展和公平竞争。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1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