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工大党字〔2019〕42号
关于陈鹏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院党委、各党总支,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 湖北工业大学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湖工大党字〔2019〕16号)精神,校党委研究决定:
陈鹏同志任学校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
刘军同志任监察处副处长;
陈凌同志任党委宣传部校报总编(副处级);
周利涛同志任党委教师工作部副部长(副处级);
陈彦君同志任学生工作部(处)副部(处)长;
闫锋同志任学生工作部(处)副部(处)长;
何峻同志任保卫部(处)副部(处)长;
李亚丹同志任团委副书记(副处级);
李俊杰同志任团委副书记(副处级);
董志惠同志任发展规划处副处长;
李琳同志任教务处副处长;
向咸宁同志任科技与产业处副处长;
宋发佳同志任研究生院副院长(副处级);
王厚华同志任人事处副处长;
代军慧同志任财务处副处长;
柴顺同志任审计处副处长;
侯国强同志任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副处长;
俞永保同志任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副处长;
洪文琦同志任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副处长;
曹仲伟同志任基建处副处长;
孙竟同志任基建处副处长;
乔昕同志任离退休工作处副处长;
崔锋泽同志任后勤管理处副处长;
石刚同志任社会资源处副处长;
许潇丹同志任机械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副处级);
王正江同志任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副处级);
闫秋霞同志任生物工程与食品学院党委副书记(副处级);
李俊同志任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党委副书记(副处级);
章旭同志任工业设计学院党委副书记(副处级);
余贞同志任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副处级);
章莹同志任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副处级);
胡建中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张涛同志任信息技术中心副主任(副处级);
吕建兵同志任档案馆副馆长(副处级);
卢湘帆同志任期刊社副社长(副处级);
裴琴同志任期刊社副社长(副处级);
鉴定同志任农机工程研究设计院副院长(副处级);
纪华同志任农机鉴定站副站长(副处级);
黄华同志任工程技术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张承涛同志任工程技术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以上同志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2019年6月3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中共湖北工业大学委员会
2019年6月12日
湖北工业大学学校办公室 2019年6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