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工大党字〔2019〕39号
关于贺章擎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院党委、各党总支,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 湖北工业大学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湖工大党字〔2019〕16号)精神,校党委研究决定:
贺章擎同志任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王辉虎同志任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苏江涛同志任生物工程与食品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唐景峰同志任生物工程与食品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马强同志任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林姗同志任计算机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阮鸥同志任计算机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周承君同志任艺术设计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王欣同志任艺术设计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饶鉴同志任艺术设计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张冀新同志任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石裕东同志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黄海泉同志任外国语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黄广芳同志任外国语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耿亮同志任理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龙曼莉同志任国际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以上同志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2019年5月20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中共湖北工业大学委员会
2019年5月28日
湖北工业大学学校办公室 2019年5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