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管理办法
普通高校、中职毕业生个人办理《报到证》申请表
发布时间:2017-06-30

普通高校、中职毕业生个人办理《报到证》申请表

学校名称: 学校代码:

毕业生

基本情况

毕业年度

□博士生 □硕士生 □本科生 □专科生 □中职生

原毕业去向

□派遣 □待分 □不分 □取消 □非派遣 □升学

申办项目

□派遣 □改派 □《报到证》遗失补办 □《报到证》修改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准备材料;

(2)学校就业部门审核材料,符合办理条件,填写《个人办理< 报到证>申请表》;

(3)学校就业部门在《就业办公信息系统》修改相关数据;

(4)申请人持《个人办理< 报到证>申请表》及有关材料到省就业中心审核办理。

毕业生将办理好的《报到证》联(有色联)交用人单位办理报到和落户手续,通知书联(白色联)送档案所在部门,归入档案。

所需材料

□①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证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职毕业证须在湖北教育信息网中成功查询);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或招录文件原件;或与户口档案托管部门签订的托管协议原件;(未落实就业单位申请回原籍的,此材料可略)

□④与定向委培单位签订的培养协议;

□⑤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关系的证明原件;(若无就业单位派回原籍的,此材料可略)

□⑥原《报到证》有色联原件;

□⑦证明《报到证》遗失的有效材料或刊登《报到证》遗失声明的报纸;

□⑧录取院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放弃升学或同意退学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⑨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毕业生本人出具的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⑩其它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派遣:需提供材料①、②、③或④;若原毕业去向为非派遣,还需提供材料⑤;若原毕业去向为升学,还需提供材料⑧;(2)改派:需提供材料①、②、③、⑤、⑥;(3)《报到证》遗失补办:需提供材料①、⑦;(4)《报到证》修改:需提供材料①、⑥,其余材料根据修改内容选择上述对应的材料。凡委托他人办理,均需提供材料

学校就业工作部门意见

经办人: 就业工作部门公章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说明:1.此表适用于两年择业期内的普通高校及中职毕业生个人申办使用;

2.表中有关内容由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审核后填选;

3.省就业中心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122号(武汉理工大学东院正门北侧);

官方微博二维码官方微信二维码4.省就业中心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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