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授予基本要求
1-1-3转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7年审核增列的 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4

学位[201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

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已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将批准的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名单发给你们。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将名单下达到有关学位授予单位并抄送相关的学位授予单位主管部门。

各单位要按照党的十九大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学位授权点建设,做好研究生培养工作,不断提高培养质量。

附件: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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