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自然灾害处理情况
湖北工业大学群体上访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9-10-28

湖北工业大学群体上访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为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影响,切实维护学校及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处置事件的组织:由事件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分管校领导。

二、报告程序:

1)学校办公室

2)事件所在单位领导。

3)校监控报警中心。

4)根据事件情况报告分管领导和校主要领导。

5)经校领导同意后报告公安部门。

三、处置措施:

1)接报后,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2)对正在聚集的上访人员,要立足于缓和化解并劝导疏散,控制事态扩大,防止形成群体性事件。

3)对群体性人员到校外或媒体进行上访的,要迅速劝阻,要把问题立足于校内解决。对多人上访事件,可要求上访人推选代表到指定地点或部门,由相关负责人负责接待和答复。

4)要坚持教育疏导的方针,按照“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的原则着力做好工作。具体工作方法:

劝阻拦截。发现人员聚集上访要迅速劝阻化解,必要时组织工作人员对其分散开展教育疏导工作,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控制现场。对已经发生的聚集人群要迅速控制好现场,保卫人员要维护好现场秩序,配合有关部门劝散聚集人员。

稳定情绪,听取意见。对正在聚集的上访人员,有关部门和保卫人员要迅速了解上访事由,矛盾的焦点,准确及时地向部门领导和分管校领导做好汇报;针对聚集人群的意见和反映的问题,开展法律、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引导师生通过正当途径渠道反映和解决问题,从而缓和矛盾,稳定师生情绪。

做好疏散工作。根据聚集人群提出的问题,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及时答复聚集人群,能解决的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问题解释说明情况。

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处置中,注意及时掌握少数挑头组织者,对有严重越轨违法行为者,要注意依法收集和保存证据,适时给予必要的训诫,并可视情节依法采取相关的控制措施,防止事态复杂化、矛盾性质转化和事态扩大。

四、注意事项:

1)预防、处置上访突发事件工作,实行部门归口管理,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的原则。

2)发生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时,由保卫人员维护现场秩序,所涉事件由有关部门负责接待和答复,并落实解决问题的责任人。

3)在预防、处置上访突发事件中,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保卫人员要靠前指挥,及时化解矛盾,控制局势,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4)对参与师生要坚持教育疏导,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法律,防止因言行举止失当,引发矛盾激化。

5)对发现的上访和群体性事件苗头,要立足于抓早抓小,重在教育劝导,化解矛盾,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事发地,解决在萌芽状态。

6)坚持慎用保卫力量和慎用强制措施的原则,尽量避免冲突,防止事态扩大。

7)注意做好新闻媒体采访接待和网络信息通报的归口管理工作。

 

Copyright  2019  湖北工业大学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8号  邮编:430068   技术支持:西安博达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