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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9年教师师德年度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17



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精神,切实加强教师师德建设,依据《湖北工业大学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办法》(湖工大党教师字[2019]2号),开展教师师德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体在岗专任教师。

二、考核工作时间

考核工作时间为即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三、考核内容

以《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为基本依据,全面覆盖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等方面,采取负面清单制度对2019年教师师德表现情况进行考核。

四、工作要求及程序

1.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师德师风建设责任,组织实施好本单位师德教育、监督和考核等工作。成立师德考核小组,由二级党组织书记任组长,所在单位班子成员、教师代表为小组成员。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组织实施本单位2019年教师师德年度考核工作。

2.师德年度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教师因师德失范受到处分的,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师德考核应确定为不合格;在受处分期间的其他年份,师德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等次。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

3.考核对象填写《2019年教师师德考核登记表》“教师自评”部分,交至所在单位统一填写考核对象本年度师德奖惩情况;考核小组听取师生意见后,给出考核意见。考核意见须经考核对象确认签字。进校不足一年的教师按来校时间开始考核,在考核结果处加注来校年月。

4.各单位教师师德考核材料经所在二级党组织审定后报送。请于2020年1月6日前将《2019年教师师德年度考核登记表》和《2019年教师师德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2019年教师师德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党委教师工作部查纯工作便笺。

特此通知。

附件:1.2019年教师师德年度考核登记表

2.2019年教师师德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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