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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二级教代会参与重要事项民主决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19




湖北工业大学工会委员会



湖工大工字201911



关于加强二级教代会

参与重要事项民主决策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工会:

国家《劳动法》、《工会法》、《教师法》、《中国工会章程》等法律法规对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职工参与民主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要充分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近期,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党委常务委员会会议和校长办公会会议(校务会议)议事规则示范文本》的通知,规定“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

校党委、行政高度重视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工作,多次在会议上强调该项工作的重要性。临近年底,已有多个二级工会召开教代会会议,组织讨论“年终绩效分配实施办法”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充分反映出对教职工参与民主参政议政工作的重视。后期,将有更多的二级工会开展此项工作。为此,各二级工会应主动向所在单位党委、行政提出意见建议,对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制度出台前,应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同时,要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议事规则、代表组成和讨论办法等方面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好二级教代会会议。

对于没有经过二级教代会会议讨论的,且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由此引发教职工普遍争议或意见的;对于虽经二级教代会会议讨论,但未取得普遍认可或民主决策程序不严谨而造成普遍反对或意见的,校工会将及时向校党委、行政报告,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督促落实和整改通报工作。




湖北工业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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