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财行[2016]71号)》、湖北省《省直机关省外差旅住宿费标准表(鄂财行一发[2016] 17号)》,经学校审批,自2016年6月16日起执行新的差旅住宿标准,具体标准见附件《湖北工业大学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
特此通知
附件:《湖北工业大学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
财务处
2016年6月16日
Copyright 2019 湖北工业大学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8号 邮编:430068 技术支持:西安博达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