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
关于调整差旅住宿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25

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财行[2016]71号)》、湖北省《省直机关省外差旅住宿费标准表(鄂财行一发[2016] 17号)》,经学校审批,自2016年6月16日起执行新的差旅住宿标准,具体标准见附件《湖北工业大学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

特此通知

附件:《湖北工业大学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

财务处

201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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