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
关于调整2015年公积金计算情况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7-06-25

校属各部门:

一、学校于2015年7月调整公积金缴存额。

二、7月份公积金缴存额调整为:

(月个人基本工资+月基础性绩效+月基本工资增资预发+业绩绩效月预发数*k)*12%.

其中:1、教师及双肩挑人员K=1.25、其他人员K=1;

2、三项补贴(物业补贴、住房补帖、交通补贴)包含在月基础性绩效之中;

3、月基本工资增资预发为新增项目。

三、7月份补缴2015年上半年公积金数为:

7月份补缴2015年上半年公积金数=(A-B)*6

其中:A=(2015年7月个人基本工资+月基础性绩效+业绩绩效月预发数)*k*12%.

B=(2014年月个人基本工资+月基础性绩效+业绩绩效月预发数*k)*12%

特此说明

财 务 处

201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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