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业大学2024届毕业生春季
促就业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抢抓春招关键期,全力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届高校毕业生春季促就业攻坚行动的通知》(教学厅函[2024]10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行动主题
供需适配强服务 春季攻坚促就业
二、行动时间
2024年3-5月
三、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春季促就业攻坚行动”,聚焦当前促就业工作重点难点,细化各项工作要求,优化就业指导服务,进一步聚合社会资源,集中提供就业岗位,促进校企供需对接,引导高校毕业生积极主动求职,为促进2024届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奠定坚实基础。
四、行动任务
(一)压紧压实就业工作责任(责任单位:校办、组织部、招就处、研工部、各学院)
深入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实行就业目标及就业帮扶包干责任制,每位校领导负责一个学院,每位院领导负责一个专业,系主任和专业负责人负责一个班。将就业包干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履职尽责考核及学院领导班子考核中。
(二)深入开展“访企拓岗”专项行动(责任单位:校办、招就处、科发院、社会资源处、教务处、研工部、各学院)
落实访企拓岗“两个100”要求,精准走访相关行业企业,提升访企拓岗的实效性。校办负责对接各地市区政府部门,招就处、研工部、科发院负责对接大型国企、央企及500强企业,社会资源处、教务处、各学院负责对接校友企业及合作企业。校领导走访由校办牵头,教务处、科发院、研工部、招就处、社会资源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安排;各学院领导走访由所在学院自行安排。
(三)开展校院两级招聘活动(责任单位:招就处、研工部、各学院)
充分发挥校园招聘主渠道作用,千方百计汇聚市场化社会化岗位资源,为用人单位提供一站式招聘服务。主动邀请上年度已吸纳毕业生的用人单位进校招聘,积极开拓新的用人单位,做好回访服务。充分用好校友资源,积极动员校友企业进校招聘。各学院要结合学科专业特色、毕业生求职就业意愿等情况,积极开展“小而精、专而优”的中小型专场招聘活动,要为每名有求职意愿的毕业生提供不少于5条就业岗位信息。
(四)用好“24365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责任单位:招就处、研工部、各学院)
组织毕业生在平台注册,登记个人求职意向,查看用人单位招聘信息,主动参与求职就业。积极引导大三学生提前关注就业平台信息,了解就业市场动态。积极宣传“国聘行动”第五季、“‘一带一路’2024届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等系列活动。
(五)开展“就业育人”主题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学工部、团委、研工部、招就处、各学院)
加强毕业生就业观念教育,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价值观,客观看待个人条件和社会需求,从实际出发选择职业和工作岗位,尽早明确职业意向、尽快投身求职行动。要认真开展先进典型选树和系列宣讲活动,引导毕业生投身国防事业和基层建设。为毕业生提供个性化就业指导和服务,积极开展就业安全教育和诚信教育,加强涉就业风险防范,帮助毕业生防范“黑中介”“付费实习”等就业陷阱,增强毕业生求职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提前谋划下一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把大赛作为引导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提高大学生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水平、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抓手。
(六)规范做好毕业去向登记,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要求(责任单位:研工部、招就处、档案馆、各学院)
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监测工作的通知》(教就业厅函〔2024〕10号)精神,准确把握就业监测指标,规范做好毕业去向登记,动态掌握毕业生就业意向和去向落实进展,实行就业数据“月监测”“周监测”“日监测”制度。严格执行“四不准”“三不得”规定,严守就业数据真实准确底线,校院两级自查通知(方案)、自查报告、自查记录等材料,根据要求上传全国登记系统。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春季促就业攻坚行动是当前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首要任务,校、院两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带好头、做示范,其他领导干部主动认领、任务到人,确保工作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各学院要组织发动专任教师、班导师、辅导员及行政管理人员广泛参与,凝聚就业工作合力。
2.加强密切协同。校办、研工部、招就处做好攻坚行动的统筹协调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各学院制定实施计划,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确保在规定时间点完成目标任务。
3.做好宣传推广。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要持续宣传报道春季促就业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加大促就业相关政策措施、典型案例、先进事迹等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员支持毕业生就业的良好氛围。
湖北工业大学
2024年3月26日